法官私见当事人一律下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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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6:3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北京高院公布六条禁令 从18日起,如果北京市法院法官出现接受当事人及律师宴请、为当事人介绍律师等现象,一经查证属实,不论情节轻重,将一律被撤职、限期调离、辞退或者开除,构成犯罪的,还将受到刑事处罚。
18日,北京市高院正式对外公布了规范法官和当事人及其律师相互关系的“六条禁令”。禁令规定,严禁接受当事人及其律师的宴请、请托、钱物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支付;严禁向当事人及其律师泄露合议庭评议、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尚未决定与宣判的裁判内容;严禁违反回避规定,审理与本案当事人及其律师有亲朋、同学、师生、同事等关系的案件;严禁参加由当事人及其律师出资的各种非公务活动;严禁为当事人介绍律师和为律师介绍代理案件;严禁私自单独会见当事人及其律师。“其他省市法院也有类似这样的禁令性规定,但像‘一旦事实成立就立即被撤职、开除’这个处罚措施,在全国法院系统来说应是最严厉的。”北京市高院副院长李克说。据北京娱乐信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