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长”撤了“县长”颁的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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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6:3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王乾良记者宋永坤) 2002年5月28日,夏恩树花7.6万余元购买了一套住房,并取得了房产证。不料他还没有入住,房子却被与开发商有纠纷的李某强占了。就在法院审理此案时,郫县城建局下属的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科级单位)却暂时撤销了夏的房产证。住不进房子,夏只好将村镇办的主管部门郫县城乡建设局告上法庭,请求法院通过行政诉讼撤销村镇办作出的《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郫县城建局下设的县村镇办,无权对郫县县政府颁发的房产证作出处理,故撤销了村镇办所作出的决定。 据了解,导致夏恩树这两场官司的原因,全在于当初他在购房时,没有细查所购房屋是否具备合法手续所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