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生一起恶性暴力抗法事件 10名法院干警受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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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7:2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上海8日20日消息(记者杨静通讯员高远)日前,上海沪星旅馆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张飞等人不但抗拒执行法律判决,还向前来强制执行的执行人员泼洒汽油,当场造成10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6名烧伤,4名骨折或其他伤势,情节恶劣。目前,3名烧伤较重的执行人员还在住院治疗中。公安机关已介入侦查,5名暴力抗法者被刑事拘留,1名取保候审。 2003年12月9日,上海市杨浦区法院审理了上海鞍山商场诉上海沪星旅馆有限公司租赁
2004年5月18日,杨浦区法院传唤张飞到庭谈话,张飞不予理睬,拒绝到庭。于是,杨浦区法院分别于2004年6月16日和8月5日两次在租赁地政通路265弄1号张贴了公告,责令沪星旅馆限期搬迁,并于2004年8月17日,派执行人员和法警到政通路265弄1号进行现场执行。执行过程中,张飞等人先是紧闭大门,阻止执行。在大门被打开后,他们又百般阻挠执行人员及法警进入旅馆房间。就在法警准备将为首顽抗的几人带离现场时,张飞等人暴力抗拒,咬伤一名法警的手指,还将事先准备的汽油朝执行人员及自己身上泼洒。在执行人员进行劝阻的过程中,汽油被人点燃,火势迅速蔓延,数名执行人员不同程度地被烧伤。幸亏法院其他在场人员迅速灭火,并及时将伤者送到医院救治。 事态基本得到平息后,执行工作继续进行。当天,执行房屋就交还给了上海鞍山商场。而那几名阻挠执行的抗法者则被制服后带离现场,接受惩处。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陆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