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贪官全家逃往海外 领导亲属出国试行备案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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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7:29 浙江在线 | |||||||||
据《光明日报》报道,鉴于近几年职务犯罪嫌疑人负案外逃人数不断攀升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腐败犯罪后,携巨款,阖家分批逃往海外的情况,台盟中央在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大会上提交了“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的提案。这份提案得到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重视,并决定在部分地方和部分国有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台盟提案认为: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申报备案制度”刻不容缓。台盟中央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提出了七条具体建议。 今年6月10日,中央纪委就提案办理情况致函台盟中央,表示提案中建议的对象范围、具体事项、监督惩处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相当全面且具有现实针对性。经过认真研究,并经中央纪委监察部领导同意,决定从2004年7月起在部分地方和部分国有企业“按你们建议的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对试点工作高度重视,作了“先行试点,并慎重研究”的批示,提出了具体要求。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白丽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