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小费制湖南行不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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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7:58 潇湘晨报 | |||||||||
本报讯“如果服务满意,请支付导游每天20元小费。”日前,广东中旅首次将“小费制”引入国内游。记者昨日就此采访了长沙市一些大型旅行社负责人,他们纷纷表示,由于消费习惯不同,“小费制”在湖南很难执行下去。 据悉,广东中旅引入小费制度的是其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贵宾)系列团”,标准是导游每天的小费20元。奖励小费实行“完全自愿”原则,如果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可
湖南新康辉国际旅行社总经理王应荣表示,在服务行业中客人适当地付些小费,这在国外已成惯例,国人出国旅游时也有付小费的习惯。但国内旅游有所不同,人们都认为“自己把钱给了旅行社,就应该享受到应该有的服务,没必要再给导游小费”。 长沙中国国际旅行社副总经理马昕介绍说,西方国家的游客在给小费的时候完全出于自愿。“我们在组织游客去泰国、韩国等习惯给小费的国家旅游时,都要在行程单上标明‘每天×元小费’。不过,国内游我们不会推行‘小费制’。” “这项措施在湖南很难执行,而且旅行社暂时也不会推行。”长沙市旅行社协会会长、长沙蓝天旅行社总经理廖纯华对此态度非常坚决,她说,目前旅游市场竞争非常激烈,人们出游时往往选择价格便宜的线路,更不愿多掏钱给导游小费。 记者 邓 蓉 实习生 殷艳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