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童工处罚升级 从本月开始检查增大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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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00 新华网 | |||||||||
从本月10日开始的全国范围内童工大检查增大了处罚力度,据天津市劳动保障监察总队大队长李砚军介绍,这次检查的处罚数额比以前增加了两倍甚至更多。 以前发现企业使用童工的,劳动部门将给予企业3000元到5000元罚款,而现在是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的罚款。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使用一个童工几个月,就要付几个5000元的罚款。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后仍继续使用童工的,从责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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