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校高职(专科)补录取本月底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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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11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高招录取中心获悉,今年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补录取工作办法确定。 参加补录的院校仅限于普通类第二批高职(专科)批次中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中的民办院校。第一批高职(专科)、第二批高职(专科)计划已完成的院校以及本科各批次院校(含提前录取院校、民办本科)均不得补录。
补录的对象为分数在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上、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为普通类320分、体育类320/60分、艺术类220/150分(专业由院校单考的考生,其专业成绩须合格)。 考生可通过市、县(市、区)招办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报名,也不得更改录取。 补录时间及地点是8月22日前:省招办通过市、县(市、区)招办和新闻媒体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计划以及补录工作时间安排。8月23日至28日:考生凭《考试证》到各补录院校登记并确定报考专业,招生院校将考生《考试证》留存,在录取时供省招办审核。8月29日至8月31日:有关院校到省招办(南京上海路207号)办理补录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沈昭宋金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