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 取消农业特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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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20 新华网 | |||||||||
19日,重庆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会议。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减征农业税测算工作;要如实核定减征税额和应继续缴纳的税款及附加,并以村组为单位张榜公示,接受农民群众的监督,确保减税政策落实到户和农村税费改革顺利进行。 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2001年,重庆市在铜梁等4个县(市)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200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几年来,重庆市农民负担明显减轻。特别是今年
会议要求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决定,从今年起,降低农业税税率1个百分点,全面取消农业特产税,烟叶特产税适时并入工商税种。 会议强调,农村税费改革涉及农村生产、分配、土地关系等各个方面,涉及上层建筑许多领域的深刻变革,是继土地改革和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之后农村的又一项重大改革,要从制度上、机制上理顺农村分配关系,从根本上杜绝农民负担反弹,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对改革试点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和应对方案,务必把工作做细、做扎实,把好事办好。 重庆市委副书记聂卫国主持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奇帆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陈光国出席会议并讲话。(记者雷莉)(来源:重庆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