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边遛狗,得把狗粪带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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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26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朱峰)街边遛狗,须把狗粪带走;城市道路不得设置集贸市场;人行道上不得擅自搭建台阶。8月19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沈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进行审议,一些保护环境的细节被写进草案。 人行道上不可随意搭台阶
环资委委员提出,擅自改建建筑物门窗和阳台既影响安全又影响市容,故规定“建筑物的产权人和使用人不得擅自改建窗门、改建阳台,对符合规划要求,确需改建的,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人行道上搭建台阶”。 施工车辆禁止“拖泥带水” 人大代表还建议,建筑工地及拆迁工地应当设置标准围挡和临时环境卫生设施,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渣土,采取措施防止扬尘和运输车辆夹带泥沙污染环境,竣工后及时平整场地。景观灯太亮也不行 在城市亮化方面,代表建议汲取目前全国一些城市因过度亮化造成的“光污染”和耗能过大的教训,在草案中规定:城市主要街路两侧、繁华地区、景观街路、广场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按照景观灯光规划要求设置景观灯光设施。 谁家的狗粪谁带走 代表提出,目前沈阳市饲养宠物的越来越多,管理跟不上,对环境影响很大。因此草案提出:“饲养宠物的,不得影响公共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其携带者应当当场清除。”“严禁乱弃动物尸体。” 公厕设置写进城市规划 公共场所如厕难是市民反映较多的问题,代表们认为,主要是城市改造中一些公厕被拆除后,建设、管理没有跟上。为此,特提出“城市规划、建设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街路、广场等公共场所规划、建设公共厕所,并搞好日常管理。公共厕所应当纳入产权登记管理。”二环以内禁设废品收购站 草案还提出,二环内禁止设置废旧物品收购站点。城市道路上不得设置集贸市场、摆摊、加工作业、堆放物料、搭设棚厦和其他设施。经批准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应当保持环境整洁,占道结束应及时清理现场。记者电话:8105825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