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旅游引进"小费制" 重庆业界表示:暂不引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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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30 新华网 | |||||||||
日前,广东中旅首次将“小费制度”引入国内游,国家旅游局表示“收小费”尚无规定禁止,但前提需游客自愿。昨日,重庆市内几大旅行社称,暂时尚无引进的打算。 重庆中旅总经理廖伟说,广东旅游将境外的小费制度引进,是因为广东旅游消费观念已接近港澳等地,他们认为游客给导游小费,是对导游工作的一种肯定和补偿。而重庆不同,游客往往认为自己交付了费用,就应该享受服务,且导游已领取工资,没有必要给小费。
重庆市旅游局人士也表示,重庆旅游目前的成熟度还不能引进小费制度。 同时,重庆中旅、海外、飞扬、新世纪国旅等称,只有当内地旅游消费观念可以跟广东等地同日而语,重庆方能考虑引进小费制。 据了解,广东中旅引入小费制度的是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贵宾)系列团”,标准是导游每天的小费20元。奖励小费实行“完全自愿”原则,如果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予支付。 “国内游”引入小费机制是否合法,国家旅游局旅行社管理处称,只要是游客自愿,旅游局是允许的。以前国家旅游局的确有规定禁止小费,但该文件已被废止。 导游收小费是否真能提高服务质量,还是会形成一种加重游客负担的新行规?对此,业界人士表示担忧:国外给小费完全出于自愿,而国内很有可能出现“必须给”的局面。“有些素质差的导游服务上有差距,而在钱上往往会斤斤计较。”(记者魏云坤)(来源:重庆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