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小区物管收费不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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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8:34 重庆商报 | |||||||||
本报热线68595555报道(记者常宇实习生袁秦)昨日,江北区流星花园的住户樊女士向记者反映,同一小区,物管向业主收取的公共照明费却大不相同。 樊女士称,流星花园是由千帆苑、时代明珠和紫云阁三栋单体楼组成的小区,由深国贸物管进行物业管理。她称,自从搬进紫云阁起,物管就每月收取10元的公共照明费,而千帆苑和时代明珠的业主每月只缴纳5元的公共照明费。樊女士由此提出疑问,为什么同一小区
深国贸物管公司流星花园管理处一谢姓工作人员解释,这三栋楼的住户收取公共照明费主要是用于支付园区和楼道路灯的电费,收费标准不同是因为组成流星花园的三栋单体楼是由不同的开发商建造的,千帆苑和时代明珠的路灯是声控路灯,而紫云阁的路灯则是长明灯,因此紫云阁的路灯耗电量要大得多。经工程部核算的公共照明费在14元左右,而现在只是暂定收取10元。 记者从市物价局房地产处了解到,公摊设施所产生的费用可以由物管代为收取,而所收取费用应该与实际产生的费用相符。(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