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鼓篇:当心“趁喜打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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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0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听说过“趁火打劫”,如今,青海省互助县邮政局则干起了“趁喜打劫”的营生。 据8月19日《中国青年报》报道,互助县邮政局推出了一项“礼仪服务”,在送高校录取通知书时,给考生家庭送去一条长约1.4米、宽约1.2米的被面和一小截象征性的鞭炮,考生家长则要向邮政局交40元钱。正因为这项“礼仪服务”,即使学生知道录取通知书已到了邮政局,即使家离邮政局几百米,自己到邮政局也拿不到通知书,对方坚持送上门。
据说邮政局送的是“贺礼”,是向考上大学的学生、家长表示祝贺。难得人家一片盛情。但家里有婚嫁之类的喜事,都是来祝贺的客人送贺礼,自家只管收礼就行,没见过客人送了贺礼,自家要拿钱买的。这样看来,“贺礼”说不通,明摆着是来“卖礼”的。 那么,说邮政局是来“卖礼”的,也不对头。你卖我买,就得讲两厢情愿。自己不想买,人家礼品拿来了,不买也得买。既然是买卖,总得讲个价钱,可邮政局说了“40元”,没有还价的可能。所以,这也不是“卖礼”,如果硬要说是“卖”,那也是强买强卖。 邮政局凭什么强迫百姓“买礼”?这就是绿林好汉的理论:“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山过,留下买路钱。”因为大学录取通知书必须经过邮政局投递,乃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虽然当地邮政局的局长蓄意掩饰,但只要报出两个数字,相信所有的人都会顿开茅塞:被面价值4元钱,外加一串鞭炮,却收了人家40元,每送一张录取通知书就可以获利30多元。由于是“趁喜打劫”,百姓大多没有拒绝,但是,有的困难家庭听说录取通知书马上送来,被迫到邻居家借齐了40元钱。邮政局如此行径,于心何忍? 据说,青海省发改委已责令该县邮政局马上停止乱收费行为,并限其在一个星期内对收取的所谓“服务费”进行全额清退。看来,省里对这件事的处理是坚决的,但需要说明的是,此事不能就事论事处理,而要算一下总账———该县邮政局的这种做法从1998年就开始了,一直没被查处。现在应该把几年的账一起算。不然的话,有的人会觉得还是沾了光,躲在一边发笑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