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讨论高温预警制 放“热假”3大焦点起争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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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09 南方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晖辉 通讯员/贾天清 杨绮薇) 昨天下午,省气象局组织劳动、卫生、民政、科技、教育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和专家就在广东实施《高温预警信号发布规定》进行论证。有专家提出,由于对高温的界定存在着自然高温和工作环境高温的区别,加之全部行业放“热假”会影响到社会的整体运转,放“热假”在实际操作上可能还需仔细讨论。讨论中,三大焦点引起争议。
问题一:何为高温? 预警制度中将35℃定为高温,之上再设定37℃、38℃两个发布警告的层级。 省人大代表王泽华和省劳动厅的专家等人提出,气象部门需要考虑发布预警的高温依据是气象部门的取样温度,还是工作场合的温度,因为某些户外工作和特殊行业(如锅炉工)的工作场合,实际温度可能远远高于自然温度;广州的中心地区由于热岛效应可能实际温度也高于郊区和其他地区的温度,这个时候该如何界定是否高温呢?劳动部门的主张是,应该以自然温度为依据,否则会引发一些特殊行业的防御指引问题。省气象部门认为,实际上草地、沙滩、水泥地等不同的地方,温度差异很大,这个时候只能依据气象部门的气象站测定的温度为依据。 问题二:接近35℃以及接近37℃、38℃如何界定? 预警制度中提出,当本地区最高气温接近或达到35℃、37℃、38℃时,分别发布相应的警告。 有专家提出,规定中的“接近”究竟如何定义,什么情况下算是接近,什么情况下又不算是接近呢?能否给市民一个具体的指引?省气象局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当初考虑这个温度数字,并非要求死抠数字,而是在考虑空气湿度、温度、风速等多项条件下,综合提出应发布何种等级的预警信号。比如,当气温达到37.8℃的时候,考虑到空气湿度很大,人体很难受,就可以发布黑色预警。他表示,气象部门将就此标准提出更为细致的方案以供掌握。 问题三:全社会放“热假”可能吗? 预警制度中提出,发布黑色警告后,教育部门应安排没有防暑降温设备的学校停课,劳动主管部门可根据情况发出停业通知。这一条,被人们称为放“热假”。 王泽华和省教育厅的专家等人认为,学校应主要限定为中小学、幼儿园,这个年龄的学生对高温比较敏感,也容易受到伤害。高温天气下,学校放假是比较好操作的。他们提出,高温之下,学校应停止组织学生进行户外活动,如体育课等。 省劳动厅的专家提出,放“热假”在实际操作性上可能有不少困难,某些特殊行业如锅炉工,并不能停止工作,这个时候就只能采取别的途径防暑降温。劳动部门提出,对于是否放“热假”应由劳动部门根据自己的调查,提出实施办法,预警制度可以提一些要求。 王泽华提出,由于缺电,浙江今年开放了人防工程,供防暑降温有困难的市民使用,广东民政部门也应考虑是否采取同样的措施,帮助市民消暑。 省气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新的高温预警制度已是势在必然,一定要避免明年再度出现今年热死人的情况。该规定将继续征求意见,年底前提交省政府,争取在明年5、6月的时候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62号《广东省台风、暴雨、寒冷预警信号发布规定》的补充规定发布实施。 相关专题:全国部分地区出现高温闷热天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