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历史建筑 业主责任最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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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14 上海青年报 | |||||||||
上海市房地局:政府可向业主提供一定经济辅助 本报讯(记者柯鹏)继市政府正式公布了中心城区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和398处优秀历史建筑之后,这些历史古迹的保护成了市民关心、政府关注的大问题。记者昨日获悉,上海市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标准已于近日出台,相关管理条例也有望在近期推出。而更值得注意的是,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可能要形成优秀历史建筑业主作为保护主体的一种保护修缮方
据悉,目前上海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共计27平方公里,398处优秀历史建筑则共计有将近1400套。上海市房地局房屋修缮和改造管理处处长王安石透露,去年开始的普查已经对这些建筑的完损情况形成了准确资料,形势不容乐观而任务重大。“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古迹,以后有望形成优秀历史建筑的业主们作为建筑的保护主体、明确他们的保护责任的保养修缮模式。当然,政府也会根据业主们不同的经济情况予以适当资助,也可能在某些税收上予以适当平衡。” 上海市规划局景观雕塑处处长谷士扬则不无担忧地表示,目前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情况不是很好,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擅自毁坏的违规行为仍有出现。他特别举例指出,作为上海市文化源头的松江古城里,70%-80%的优秀历史建筑都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我们统计的数据是,目前松江只剩下1平方公里可以保护的内容,保护任务非常艰巨———我们呼吁市民对于擅自侵犯这些建筑的违规行为要积极举报,我们也会有适当的奖励措施出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