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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储值”暗藏危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28 深圳商报

  “消费储值”暗藏危机

  消委会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勿入盲目消费怪圈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通讯员江列华黄春)近来,广州、东莞、潮州、江门等地相继出现了“消费储值”加盟店。一些店声称消费2000元,就可以得到1200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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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现金奖励。但据省消委会调查了解,这种表面有丰厚回报的消费模式实际上暗藏消费危机:奖励兑现周期较长,营销模式不符合企业经营规律。昨日,省消委会向消费者发出今年第五号警示,提醒消费者理性消费,勿入“消费储值”的怪圈。

  据了解,这种“消费储值”的基本运作模式是:消费者持某中介公司的“消费储值”卡到指定的“消费储值”店享受优惠消费,消费达到一定数额时,可获得中介公司的高额奖励,中介公司一般采取多次发放的方式兑付。这种模式现已吸引全国4万多商家和数十万消费者参与,为此广东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

  “赠与”奖励藏玄机

  《消费储值卡持卡须知》中规定:“奖励款属于本企业对持有人购物消费行为的赠与性奖励”。而“赠与性”奖励暗藏玄机。《合同法》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之前,可以撤消赠与。”“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消费者在不了解赠与合同的情况下,很容易落入经营者的陷阱。

  消费者如果消费了2000元,发卡的中介公司只收到200元的佣金,却要付出1200元的“现金赠与”,明显是收不抵支。省消委会指出,这种经营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佣金无法支撑时,“赠与”也就无法实现。

  兑奖充满变数

  中介公司的“赠与”并非一次性“赠与”,而是隔月分10次,周期相当长。如果中介公司“人去楼空”或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以后的“赠与”,相比收到的200元佣金与首付的120元“赠与金”来说,还是净赚80元。

  易入盲目消费怪圈

  消委会指出,表面高额的回报,可能会使消费者步入获利消费的怪圈中,他们的消费不再是为了生活需要,而是为了获得更高的奖励,导致盲目消费、过度消费。同时,商场为实现获得利益最大化,会暗抬商品价格,推荐劣质、滞销商品等。还有可能将支付给中介公司的佣金打入商品价格内,欺蒙消费者。

  省消委会指出,尽管消委会的调查并未能全部获知加盟店与中介公司之间是否还有更隐蔽的合作手法,但消委会有责任及时提醒消费者:商家是不会做赔本生意的,要按需消费,理性消费。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通讯员江列华黄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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