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异地售票可以收手续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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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28 深圳商报 | |||||||||
铁路异地售票可以收手续费 每张客票不得超过5元 【本报广州电】(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通讯员钟洁)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批准了铁路运输企业适当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的申请,并规定收费标准每张客票最高不得超过5元,于2004年9月1日起执行。
据悉,受技术条件限制,铁路异地售票只限在铁路运输企业直接设立的售票点开展。铁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其他社会经济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开办的铁路客票代理销售点,暂不开展异地售票业务,一律不得收取铁路异地售票手续费。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古国真通讯员钟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