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将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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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09:49 北京日报 | |||||||||
北京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立法听证会答记者问 问:为什么要举行立法听证会? 立法听证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解决,或者在立
问:听证事项是如何确定的? 8月9日至8月15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就《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短短7天,共接收到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电话、电子邮件和网上留言8855件次。根据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认真研究,将市民关注度较高的两个问题确定为听证事项,进一步听取意见。 问:市民如何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 本市居民、外地来京人员和社会团体、基层自治组织推荐的代表均可以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就全部听证事项发表意见,也可以只就其中一项发表意见。报名参加立法听证会,可以网上报名或邮寄报名(报名详细要求见本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告》)。由于受场地、规模所限,报名的市民不可能都参加听证会,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根据报名人对听证事项所持观点及理由、代表性、与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等情况,按照各方意见人数基本相当的原则,确定若干听证陈述人,并在听证会举行3日前,将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和会议地点通知听证陈述人。听证陈述人名单届时在市人大常委会网站、首都之窗和千龙网上公布。立法听证会设旁听席。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将从听证陈述人以外的报名人中,邀请部分人士参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