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选无效”案诉讼下周开始辩论 下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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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0:1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20日电 针对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争议进行的“当选无效”诉讼,在结束首次“大选验票”后,即将朝向结案方向迈进。承审全案的台“高院”合议庭19日决定,从本月24日起,每周二、周四连续密集开庭辩论,以期能在“大选”诉讼半年法定时间内结案。,即9月能进行宣判。 据台湾媒体报道,“当选无效”诉讼案台“高院”是在今年3月29日晚接案,30日计
据台“高院”称,第一次的辩论庭,在下周二(26日)下午2时开始,庭讯重点在于连宋主张陈吕当选票数不实部分。尔后每周二、四的开庭时间,视有无传唤证人,再决定是整日开庭,还是上午、下午开半日庭。 19日蓝绿两大阵营律师协商中整理的争点,主要在原告连宋提出本件诉讼时的四大主张,这些主张,未来都是辩论庭的庭讯重点,连宋方面将来必须拿出具体事证,证明他们的主张确有理由,被告陈吕的当选票数确实因此不实;陈吕方面相对也拿出事证反驳,透过两造的攻击、防御,由合议庭作最后判断。 争点程序整理出的四大重点如下: 一、原告(蓝)主张被告(绿)假造“319枪击事件”,施用诈术妨害原告竞选,并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权,有无理由? 二、原告主张被告于枪击案后刻意渲染、扭曲或隐匿事实,非法妨害竞选,并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权,有无理由? 三、原告主张被告故意在非必要情况下,激活“国安机制”,妨害部分有投票权之军、宪、警等人员自由行使投票权,有无理由? 四、原告主张被告以大选绑公投,以非法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投票权,有无理由? 此外,台“高院”决定针对“选举无效”诉讼下周起也将密集开庭,合议庭已定25日,传唤台北、基隆近50个投开票所的主任管理员,调查主任监察员是否未依规定对按指纹领选票的民众“会章”。 相关专题:台湾“大选”引发纷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