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府:符合政策60岁以上老人可获生育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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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0:20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 肖守渊、记者邹文彪、实习生余薇报道:记者昨日从省老龄办了解到,我省日前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60 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年发放600元计划生育国家奖励扶助金。据悉,此项工作已在宜春市启动,计划明年在全省推广。 有关人士介绍,领取该奖金要同时具备四项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1973年—2001年间没有违反计 划生育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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