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自愿小费”旅游局不禁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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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0:40 东南快报 | |||||||||
日前,广东中旅首次将“小费制度”引入国内游。对此,国家旅游局有关人士18日表示,“收小费”尚无规定禁止,但前提是游客自愿。据悉,广东中旅引入小费制度的是其价格较高的国内游“VIP(贵宾)系列团”,标准是导游每天的小费20元。奖励小费实行“完全自愿”原则,如果对导游服务不满意,可以不予支付。对于广东同行的做法,北京的国内旅行社表示赞同。(来源:据《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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