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审理“网络色情第一案”案犯被判刑一年六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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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0:40 东南快报 | |||||||||
原成都网秀数字娱乐有限公司负责人、“凤鸣网”管理者邓岷江因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近日被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犯罪所用的电脑主机、扫描仪等物品被依法没收。这是四川破获并审理的“网络色情第一案”。 经法院查明,邓岷江于2001年9月注册成立了成都网秀数字娱乐有限公司,当年年底开办了“凤鸣网”。2003年3月,邓岷江在“凤鸣网”上增设VIP专区,后在此专区内的“
“凤鸣网”是在国内有一定影响的成人交友网站,它推崇“一夜情”,并以此发展会员牟利。截至案发时,“凤鸣网”的会员已超过20万人,付费会员3000多人,其中黄金VIP会员1000多人。成为黄金VIP会员需一次性付费500元至700元,黄金VIP会员参与的活动、进入的栏目和一般会员不一样。 2004年2月25日,成都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后,对“凤鸣网”所在地进行检查,从网站VIP会员区的“激情自拍”版块中提取了15组图片和文字,其中邓岷江以“慕野”的网名上传了“某人”图片两张,另有VIP会员区“极限998”“WCY”等上传的图片。同时,在网站“原创”文学区提取了“我所接触的日本女孩”和“我真实的故事”两篇小说。上述图片、小说经鉴定均为淫秽物品。金牛区检察院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对邓岷江提起公诉。 法院认定邓岷江上传的“某人”图片系淫秽物品。其传播行为情节严重,构成了传播淫秽物品罪。虽然邓岷江对网民上传淫秽图片及文字在现有条件下不能阻止,但是邓岷江作为网络管理者,有义务及时对网民上传的淫秽图片及文字进行删除。然而,邓岷江发现网民上传的淫秽图片及文字时,并未及时删除,给社会造成了恶劣影响,后果严重,应当以传播淫秽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邓岷江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会上诉。云南开审全国最大拐卖案 18日,全国最大的拐卖人口案由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弥勒县开庭审理,安永全、张道臣、毕兰芬、陈乔林等36名被告人到庭受审。因儿子曾被该团伙成员拐卖长达两年半之久的丁小明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5.48万元。 18日上午8时30分,随着该案审判长、红河州中院刑一庭沈泓泽法官一声令下:“把被告人押进法庭!”男男女女36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步入法庭,一时间,被告席上的3层被告人将大法庭挤了个满满当当,整个法庭的空气都显得沉闷起来。这些被告人中,有20岁出头的年轻人,也有60多岁白发苍苍的老者;而一旁的旁听席上,有受害者的家属、有被告人的亲属,也有许多想看看人贩子将受到怎样处罚的群众,总数约有100多人。 紧接着的开庭准备阶段,让人感到了该团伙的庞大。每名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及何时、因何事被刑拘、逮捕等情况一一宣读完毕,就过了约45分钟;再履行完询问被告人是否收到起诉书、是否要求回避等一系列开庭前的法定程序,耗时已近一个小时。开庭后公诉人宣读了长达33页的起诉书,又用去了约45分钟。该案审判长沈泓泽法官后来在休庭时告诉记者,该团伙成员中除了到庭受审的这36名被告人外,还有在开庭前审查认定参与了该团伙贩卖人口活动但没有牟利,因而被决定不起诉的10多名成员。并且,此前已有40多名收买被拐儿童妇女的成员被山东等地司法机关处理了,还有极少数该团伙成员在逃,涉案总人数达100多人,堪称全国同类案件之最。 此案将择日宣判。(来源:新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