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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跳楼逃生 母子怒告房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0:55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熊熊大火中从离地十米的前窗跳楼逃生,母子二人双双摔成重伤。事后母子将起火的房主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近日,闽清县法院判房主、母子各承担损失的70%和30%。

  据了解,2003年12月9日凌晨1时33分,316国道闽清收费站附近的一间小吃店突然爆炸起火。借住在小吃店三楼的叶某,情急之下,先将儿子用棉被包起来,从三楼距离地面约十米高的前窗扔下,紧接着自己也裹了棉被跳下,母子双双摔成重伤,被送进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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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后,叶某将房主杨某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8万多元。

  房主杨某说,房屋是无偿提供给叶某母子居住的,发生火灾时,杨某和楼下的救火人员曾大声呼叫叶某母子从距离地面仅一米多高的后窗逃生,可他们却从前窗跳下。

  N本报记者 储白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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