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病人坠楼身亡医院被判赔偿1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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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1:04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频道8月20日消息:八旬老人住院期间不幸坠楼身亡,死者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要求经济赔偿。日前,黄浦区法院一审判决医院承担过错责任,赔偿死者家属人民币1万元。 2002年7月11日,郑某因患纵隔良性肿瘤入住某大医院治疗,半个月后郑某出院。同年10月16日,郑某又因胸部不适再次住进该院。因医患双方就是否需要手术存在分歧,病人决
病人家属认为,医院在为病人治疗过程中,让其服用了治疗抑郁症的“百解优”药。经查,该药有很大副作用,且该药说明书中注明服药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医院既未告诉患者家属,又未尽到密切监护患者的义务,且医院的窗台易使人坠落。对此,医院应承担过错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作为具有医学知识的专业机构,理应掌握对“百解优”药物副作用的了解,对病人服用“百解优”期间应依约尽到防止意外的义务。对此,医院存有一定违约责任,法院据此做出上述判决。 (来源:来源:解放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