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小平民主法制思想 推进依法治国(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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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1:16 法制日报 | |||||||||||
深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 本报北京8月19日讯(记者 吴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司法部、中国法学会今天上午联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出席会议并发言。会议由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刘飏主持。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以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题,阐述了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没有党的领导,就没有现代中国的一切;实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主要内容。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指出,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突出强调了民主法制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战略地位,科学总结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带有一般规律性的若干重大理论观点,准确概括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伟大实践的理论基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继续以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为指导,努力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 张福森强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专门机关,要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加强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加大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改革与发展的力度,为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自觉参与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创造良好的条件。 图片摄影 季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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