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检委通报上半年查处的重大腐败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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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2:40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合肥8月19日电(记者偶正涛)安徽省纪检委19日下午向新闻媒体通报了2004年上半年查处的重大腐败案件情况,其中包括交通厅厅长在内的四名厅局级干部和一名在国有企业任“老总”10年的党政干部被查处。
在安徽省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查处的重大案件中,现年56岁的陈兆丰,上世纪90年代以来,历任定远县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陈利用干部提拔、调动,协助承揽工程等,大肆收受钱财。并借节日、婚庆、本人出国、子女上学等,接收他人财物。在立案查处过程中,办案人员先后从南京、济南、合肥等地起获被陈转移、藏匿的现金、存折、债券等近千万元;原任宣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赵增军,自1994年以来索取、收受开发商、个人贿赂和礼金礼品,将自己应支付的费用拿到有关单位报销,违纪金额达190万元;原任宿州市副市长的李兴民,则与其妻弄虚作假,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开发出售,牟利140多万元,其中李兴民夫妇获得80余万元。李兴民还收受贿赂礼金等80多万元。这三名市、厅级干部腐败案件均移交司法机关审理。在涡阳县高炉酒厂任负责人10年的刘俊卿,1996年后历任涡阳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等职。刘在企业内搞“家庭式腐败”。通过工程发包、购销等,聚敛了巨额财产;而现年54岁的原安徽省交通厅厅长王兴尧也涉嫌经济上严重违纪和其它严重违纪问题,有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据了解,安徽省纪检监察机关2004年上半年共受理群众举报2.48万件(次),累计办案3799件,处分3044人。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中厅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61人。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412.81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