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作出责任认定 驾驶人持B照驾A型车负全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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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2:46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记者昨日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经弥勒县交警大队调查,对8月1日发生的特大交通事故作出责任认定:驾驶员施从艳负有全部过错,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8月1日,晋宁县夕阳办事处小绿溪村33岁的施从艳驾驶一辆大型客车载着昆钢第四中学教职员工及亲属28人由普者黑驶往昆明。11时28分,行至弥勒县境内新解线K5+693米弯道处,制动减速时驶向道路左侧,与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公安局的奇瑞轿车正面相撞,大客车冲出路外翻下公路西侧199.6米山箐,造成4人当场死亡、5人重伤、15人轻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特大交通事故。 弥勒县交警大队经过大量调查确认: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员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超速行驶,驶入对向车道。 任锐刚 王曙光(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