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妇女权益 福建六部门联手制止家庭暴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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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4:13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福州8月20日消息(记者陈定川彭建军)随着城市家庭暴力案件呈逐年上升的势头,日前,由福建省委政法委牵头,福建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妇联联合出台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决定联手干预、制止家庭暴力,这对社会的安定稳定将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 据福建省妇联提供的调查,以往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农村,但近两年来,城市家庭暴力
据福建省妇联权益部介绍,由于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许多受侵害的妇女即便向妇联、居委会、派出所求助,这些单位和部门往往把这种暴力行为当作“家务事”处理,对施暴者进行批评教育,或协调夫妻关系,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惩戒。这样使施暴者更加有恃无恐。 严重的家庭暴力现象引起了福建省有关部门的重视。由福建省政法委牵头,把干预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作为有关部门乃至全社会齐抓共管的事。主要办法是把家庭暴力行为的投诉接待和受理,纳入了首问负责制范围,不管是哪个部门接到首次投诉,必须负责到底。同时决定,公安机关将家庭暴力报警纳入“110”接警范围。依靠法律和舆论的支持,制止施暴,造成法律责任的,诉诸于法。 福建省有关部门提醒,受害者遭到家庭暴力后,应立即报警做笔录;可以要求社区、村委会了解详情,并留下书面记录;并及时到医院诊断,让医生进行详细检查,做细致的门诊记录。如果受伤较重,应该请法医进行伤情鉴定。同时还要利用照相等方法保全证据。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