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人先正己 宁波检察机关聘请人民监督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4:59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宁波8月20日消息(记者曹美丽)继成功试点之后,宁波检察机关将从即日起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目前,人民监督员的推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10月1日,推选产生的人民监督员将正式开展监督工作。 据了解,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检院为解决检察机关直接侦查案件缺乏有效外部监督问题而进行的一项重要改革探索。按规定,检察机关直接侦查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不服逮
2003年10月,宁波市检察院、江北区检察院和余姚市检察院对这项工作进行试点,共聘请了49名人民监督员。去年10月至今,三个检察院共监督案件9起。经人民监督员评议,全部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定意见。 宁波市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国介绍说,从试点情况看,人民监督员制度成效明显。一是有效保障了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增强了执法的公信度及执法过程的公开公平;二是提高了办案质量,并督促检察干警在执法思想、执法观念和执法方式上有了一定转变;三是体现了诉讼民主的要求,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完善和发展。 在成功试点基础上,宁波市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广此项制度。目前,宁波当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正在民主推荐监督员。名单确定后,人民监督员将于10月1日起正式“上岗”,全面开展监督工作。来源:中国广播网责编:吕桂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