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推出廉政试点 领导直系亲属出国要报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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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0日16:12 深圳晚报 | |||||||||
北京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从今年7月起,中纪委开展试点建立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的报备制度。该试点工作在国内的部分地方和部分国有企业展开。 在今年3月的全国政协十届二次大会上,台盟中央提交了关于“建立党政领导干部和国企厂长经理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报备制度”的提案。
提案指出,现在很多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携款外逃行为更多地带有主动性、从容性和计划性。台盟中央提出了七条具体建议。如:建议中央国家机关司局级、地方国家机关县处级领导干部有配偶、子女出国留学、就业、定居的,必须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申报备案。申报备案事项必须包括:出国事由、留学和定居所在的国家和地区、所需费用及来源、往来银行账户及账目凭证等。同时,在当事人提出申报的前提下,纪检监察部门应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直系亲属出国留学、定居情况档案”,作为干部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申报人应在每年年终考核“述职述廉”中申报更新有关信息,或者在实际发生变更后2个月内申报更新信息。此申报制度必须列入领导干部任职考察公示程序,任职公示中要明确说明此类情况,否则不能提拔任用。并建议对于违反申报备案制度的行为,包括:不申报、申报虚假信息、隐瞒事实、伪造凭证等,应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干部个人档案中。 这份提案得到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重视。今年6月10日,中纪委就提案办理情况致函台盟中央,表示提案中建议的对象范围、具体事项、监督惩处等七个方面的内容,相当全面且具有现实针对性。经过认真研究,并经中央纪委、监察部负责人同意,决定从2004年7月起在部分地方和部分国有企业“按你们建议的内容开展试点工作”。 据悉,经中纪委纪检监察室推荐,在全国范围内已选择了有一定经验和基础的单位进行试点。记者了解到,此次进行试点的地方和单位约有四、五个。(袁祖君) 作者:袁祖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