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殡葬价格听证初审方案出台 最低消费63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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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1:19 东方新报 | |||||||||
作为此次殡葬听证会的申请方,长沙市殡葬事业管理处市殡葬事业管理处负责人称,新殡仪馆建设成本投入大等3个原因是此次申请提价的主要原因。 长沙新殡仪馆按照国家一级、全国一流标准兴建,其预算总投资为15886.1万元,除财政投入2700万元外,其余资金缺口由该处自筹。其次,物价指数上涨,各种原材料(燃料)价格上调,特别是近年来,水、电、油等价格持续上涨,而殡葬服务价格却7年没有调整。
听证会四大焦点 听证费用部分偏高 在参与讨论的21名听证正式代表中,有20名代表对此次提请调价的3项收费基本表示赞同,但他们同时也表示,人力抬运费、平板炉收费等项目偏高。 成本价组成不合理 在市殡葬事业管理处提交的初审报告中,该部门出示了3项听证收费的成本价格,其中就包括了每年400具无名尸体的丧葬处理费和设备折旧等行政性费用。 听证会上,有2名代表认为,无名尸体的丧葬费用以及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应分摊,而应该由政府部门通过其他途径进行适当补贴。还有代表指出,此次提供的成本组成不太明晰,应该出具更有审计意义的数据。 殡葬事业应否市场化 不少代表认为,殡仪馆作为社会公益性事业,政府应积极探讨将殡葬这一垄断行业走向市场化的路子,引进更多的国内外企业竞争。但周仁仪认为,“服务第一、收费第二,民政事业可以产业化,殡葬服务可以社会化,暂时还不能产业化”。 骨灰容器价格也要听证 作为一名法律顾问,来自市燃气总公司的杨文华和另一名听证代表朱立民提出,殡葬事业的利润项目主要集中在骨灰盒等非政府定价项目上,政府调整殡葬服务价格是否可以多考虑诸如骨灰盒等以往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听证代表三大建议 收费应惠及弱势群体 80%以上的听证代表都建议,殡葬收费项目一定要明确对城镇低保居民、孤寡老人、残疾人、军属烈属、失业人员等特殊人员的优惠政策。代表们还建议,对特困户、残疾人、五保户应减免殡葬服务费用的50%,并取消其他相关服务费用。 四种原则确定殡葬服务价格 在描述对殡葬服务收费的印象上,周仁仪用了一组生动的比喻,他说:“守灵房超过了高级宾馆价格,花圈价格超过了情人节的玫瑰花价格,骨灰盒价格超过了席梦思床的价格。”对此,他建议,殡葬服务应分4种价格确定,即:“亏本”确定减免价收费项目(如低保户、特困户居民)、“保本”确定普通价收费项目(如普通型3项收费)、“微利”确定上浮价收费项目(如骨灰盒进价加30%)、“中利”确定议价收费项目(如高档次、高规格的服务)。 殡葬应该“收支两条线” 来自长沙市非税管理局的代表傅年满认为,殡葬服务收入属于非税收入,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对长沙殡仪馆收费资金进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政府部门回应代表疑问 最低消费适当参考同类城市 对市民提出的“3项收费项目的最低消费高于其他同类城市”这一问题,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说:“物价部门审定新殡仪馆政府定价项目收费标准时,不仅要综合参考服务成本等因素,也适当考虑了外地城市的价格水平。实际上,这3项服务收费水平和全国其他城市相比处于中等水平。” 骨灰容器价格不在听证范围 对骨灰盒价格为何未列入听证范围这一问题,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答复,骨灰容器、墓葬价格在省物价局湘价服[2004]91号文件规定了具体作价办法、差率。因此,根据国家计委10号令《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不必要听证的,可不进行听证。基于以上原因,骨灰容器、墓葬价格没有列入本次听证会内容。 特困户丧葬将有优惠规定 对代表们提出的弱势群体缺乏特殊照顾这一问题,长沙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的负责人表示,对特困户的丧葬优惠文件虽目前暂未出台正式文件,但他承诺,这次新殡仪馆服务价格的申报,物价部门将充分考虑低收入人群的实际情况。 三项服务最低收费为635元 对于部分代表指出的,此次初审的殡葬最低消费比少数城市甚至是经济发达的深圳、上海等地略高,长沙市服务价格处负责人表示,主要是长沙的火化、运输这两项价格略高。外地殡仪馆一方面由于当地财政对其基本经费有拨款补助,另一方面由于火化率高,火化量大而单位运行成本较低;而长沙市殡仪馆是自收自支单位,财政不负担任何费用。 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如果根据我们的初审意见,如果整个殡葬都在殡仪馆进行,最低收费可以这样计算,火化费(320元)+普通车运输费(220元)+低档骨灰盒(95元),3项合计为635元。个别丧户如果有特殊要求,根据省规定办法可以实行双方协商收费,收费水平自然相对较高。” 打破殡葬垄断由市政府定夺 还有代表提出,殡葬改革应打破垄断,长沙市1999年54号令规定“殡仪馆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骨灰容器”是否可以修改?对此,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负责人表示,54号令是市政府颁发的,物价部门将把代表们的意见向市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至于是否修改,何时修改只能由市政府定夺。 最终收费标准暂未出台 在听取了来自消费者、经营者和法律专家3方21名代表的各种意见后,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由于新殡仪馆9月28日正式运营后,原来的老殡仪馆将停止使用,此次听证的3项收费(遗体火化费、遗体接运费、骨灰寄存费)主要是为了确定新殡仪馆的收费标准,物价部门将根据代表提出的问题和意见综合进行讨论和解决,对初审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在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正式予以实施,“最终的收费标准将于新殡仪馆开馆运营前正式出台”。 初审适当调低报批价 经过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工农产品成本调查队对申请方案的审查,长沙市物价局对市殡葬事业管理处的3项收费新标准初审进行适当调低,为此,物价部门提出了调低的三大基本原则。 原则一 基本补偿成本 经市工农产品调查队审定,长沙市新殡仪馆遗体火化平板炉初定价格320元/具,低于成本19.7%,拣灰炉初定价格800元/具,高于成本51.9%(相关情况见附表)。对此,物价部门指出,这3项将进行听证的基本服务价格整体上略低于服务成本。 原则二 兼顾各消费层次需求 物价部门同时认为,初审价格将立足长沙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 原则三 适当参考外地其他城市价格水平 新报记者 匡春林 实习生 王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