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香港公民内地嫖娼是依法办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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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1:40 重庆晨报 | |||||||||
据新华社北京20日电中国公安部发言人郝赤勇,20日在国务院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说,公安机关对有卖淫嫖娼行为的人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是依照法律办事。 郝赤勇表示不清楚发生在广东的两例香港居民在内地卖淫嫖娼案件的具体情况。但他强调,卖淫嫖娼是内地法律所禁止的。按照法律程序,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提起复议,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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