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绿卡”制度正式实施 适用于四类外国人;出入中国无需办签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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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4:07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昨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郝赤勇说,经国务院批准,公安部、外交部日前发布并实施《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这标志着中国“绿卡”制度正式实施。 永久居留资格是一国政府依据本国法律规定,给予符合一定条件的外国人在本国居留而不受居留期限制的一种资格。外国人在居留国享有永久居留资格,所取得的合法居留的身
持“绿卡”出入中国无需签证 管理办法规定,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限不受限制,出入中国国境无需再办理签证手续,凭护照和“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即可出入境。 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中国居留期间,“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是其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单独使用。4类外籍人士可申请“绿卡”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资格适用对象主要是在对中国经济、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个人,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 申请“绿卡”半年内给答复 外国人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由本人或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的父母或被委托人向主要投资地或者长期居留地的设区的市级政府公安机关或直辖市公安局、县局提出申请。 我国公安机关将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据介绍,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将依据规定的申请条件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报公安部审批。经公安部批准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由公安部签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申请人在境外的,由公安部发给“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申请人入境后30日以内领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不再分定居和永久居留 该办法不再区分定居、永久居留两种情况和同时使用两种概念,而是统称为“在中国永久居留”,发的证件也都是同样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4种情况可取消“绿卡” 办法规定了获得中国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在4种情形下将被取消永久居留资格: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永久居留资格的以及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3个月或者5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1年的。对海外定居华侨不适用 据外交部领事司司长罗田广介绍,办法所规范的对象是外国人,对现在已经在海外定居的华侨,从这部法律的原则来讲,如果现在仍然具有中国国籍、持有中国护照,不适用这部管理办法。Y本报综合新华社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