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对去年来的物业收费进行专项检查和调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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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4:22 新京报 | |||||||||
本报讯 (记者郭晓军) 从9月1日起到11月30日,北京市将组织全市物价检查和主管部门对居住小区和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收费专项检查和调查,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此次调查和检查的时限是2003年1月1日以来发生的物业服务收费行为,重大价格违法行为的查处可追溯到上一年度。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从事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活动的物
据介绍,本次物业收费检查重点包括:在业主入住或装修期间,擅自设置收费项目强制收取费用的;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改变收费办法,变相多收费的;扩大收费范围或重复收费的;不按规定的收费期限或收费对象收取费用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以及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 此次调查的重点是:贯彻《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准备及执行情况;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的政策法规需要修改完善的内容及建议;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及工作状况,等等。[责任编辑:罗远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