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体检新标准征求社会意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4:38 山西日报 | |||||||||
中国人事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公告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已完成制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据悉,新《标准》要求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标准》还规定,凡是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严重疾病,为不合格,但将视不同岗位的要求区别对待。新《规定》对肝病区别对待:急性肝炎恢复后,丙氨酸氨基转移酶
据新华社电 (山西日报) 友情链接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三晋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