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首次对重要决定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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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8:00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余宰贵) 昨日,我省首次就重要决定在我市面向社会组织听证。在听证会上,省政府就《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的决定(修改稿)》向十多个省级职能部门、二十多家生产经营企业代表、高校教师及各界群众代表征求意见和建议。
意见一 对安全生产责任增加追究制度 针对“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行政责任”,省委党校王建华教授建议加上追究制度,“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应该按有关规定予以处分”,应加上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二 多头管理让企业头痛 省建六公司代表谢大全在发言中表示,多头管理让企业十分头痛。来自企业的代表纷纷发言,过去在省内一些地区明显存在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主体不明确的问题。多头管理、多头收费,给企业带来了经费和时间上的重复投入,形成浪费。 来自德阳市天池煤矿的代表提出,在对特种人员的培训上,多个部门组织培训,有些部门并不了解该行业的安全培训,企业缴了培训费,却学不到科学的安全生产知识。来自四川大学的代表也对“齐抓共管”提出意见,“安全管理应有主次,监管主体要明确”,同样表达了对多头管理的担忧。 意见三 具体标准不宜一笔划定 与会代表谈到,《决定》的一大亮点在于,不流于政策和口号,对诸如“经营单位安全投入”等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标准和规定。但就《决定》中的具体实施办法,省地税局代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些标准,不宜一笔划定。”他说,规定和标准的细化,意在强化可操作性,应当根据严格测算,多方听取意见,综合考虑各地经济水平和企业主体的承受能力,不宜一笔划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