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和宿迁两市部分县(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8:26 扬子晚报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盐城和宿迁两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有关县(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重新确定如下: 一、盐城市的盐都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76名,亭湖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82名;
二、宿迁市的宿豫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55名,宿城区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279名,泗阳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309名,泗洪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为315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