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长为走私车“开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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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8:40 大众网-生活日报 | |||||||||
新华社太原8月20日电(记者刘云伶)太原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原所长哈志华等4“蛀虫”,分别利用假货物进口证明书给400余辆走私车上户,共造成关税损失1.038亿元。日前被法院判刑。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7岁的哈志华在任太原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所长期间,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95辆走私汽车在1995年至1997年三年期间利用假货物进口证明书经其批准上户,
此外,作为太原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综合组组长的田安珠和综合组审核员的李万林,分别致使158辆和63辆走私汽车利用假货物进口证明书或假罚没证明书经其审核上户,给国家造成巨额关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