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挂角小广告”必须撤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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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09:46 北京青年报 | |||||||||
广电总局发文暂停八类医疗广告播出 本报讯国家广电总局8月17日发出《广电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内容管理的通知》,暂停播出八类医疗广告,而包括唐国强等代言的北京新兴医院在内的治疗泌尿生殖系统疾病的广告,今后将不能在未成年人相对较为集中的收视时间播放。
《通知》指出,根据工商和卫生部门有关通知的要求,暂停播放各类性病、牛皮癣、艾滋病、癌症(恶性肿瘤)、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医疗广告及其医疗专栏节目。此外,要合理编播为特殊人群服务的广告。治疗妇科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和介绍丰乳产品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收听、观看的广告及其专栏节目,应避开在未成年人相对较为集中的收视时间播放。教育电视台和少儿、动画频道不宜播放上述广告。要严格甄别介绍声讯热线电话的广告,各播出机构一律不得播出涉嫌黄色声讯热线的广告和游动字幕广告。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各播出机构要在8月25日前,对本机构所播广告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凡以企业或产品冠名的电视节目、栏目(包括“剧场”等),其在屏幕右下角的企业或产品标志不得大于本台(频道)标志,不得遮盖正常节目的字幕,不得出现经营服务范围、项目、产品功能、联系方式和形象代言人等文字及图像;坚决制止“挂角小广告”。自查自纠情况应在8月27日前上报同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 作者:刘江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