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莫购买“私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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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3:31 今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孙诚)近期全国一些地区发生了亚硝酸盐食物中毒事件,昨天下午,市卫生局转发了卫生部食品卫生预警公告,公告提醒市民,要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食盐,千万不要购买“私盐”,不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 亚硝酸盐具有很强的毒性,摄入0.2至0.5克就可引起中毒,3克即可致死,亚硝酸盐进入血液后与血红蛋白结合,变为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导致组织缺氧。常见的亚硝
市卫生局要求集体食堂尤其是学校食堂、工地食堂和餐饮单位严禁购买、使用工业用盐,防止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和投毒事件的发生;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亚硝酸盐要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对其使用的亚硝酸盐进行醒目的标识,并妥善保管,以防误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