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装“小耳朵”抓住要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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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5:09 深圳晚报 | |||||||||
本报记者易红梅报道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法生产销售安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及查处非法小前端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走私、进口和利用小广告、网站等推销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行为。同时清理住宅小区居民“私装”的境外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深圳市副市长闫小培担任整治行动组长。据规定,未持有《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接收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可给予警告、一千至五万元罚款。有关负责人表示,市民一旦发现辖区周边住户存在私装“小耳朵”的情况,可向居委会或当地
作者:本报记者易红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