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小费”制度受关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1日15:53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19日本报A9版刊登《国家旅游局认可“小费制度”》一文引起读者关注,江苏的旅行社会不会跟风模仿,像广东中旅一样也向游客收取小费?消费者对此态度如何?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记者了解到,其实目前的入境团和出境团中一直就是有“小费”制度的,一般是20元/人·天,由领队和地接导游平分。而且,旅行社收小费也并非自愿,从报名之初拿到的宣传
一位旅行社负责人认为,国内游早就应该实行小费制度,目前导游频繁带游客购物,游自费景点已成为旅游业的“痼疾”,如果导游能通过小费获得一定报酬,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购物次数,提高旅游服务的质量,对游客肯定是有好处的。但大多数消费者均表示不能接受这种小费制度,他们认为,导游为游客服务是本职工作,其劳动价值已经体现在游客交给旅行社的团费中了,没必要再给小费。如果形成这种风气,会把导游“惯”坏的,一旦没有小费或小费减少,导游服务质量肯定会下降。更有市民振振有辞地说:泰国游的导游都是有小费的,导游带游客逛店购物不是一样严重吗?“小费”根本不能解决低团费和旅途中购物的问题。 尽管旅行社普遍认为应该收小费,但是否会很快推出相应规定开始实施呢?对此多家旅行社表示,在目前竞争如此激烈,10元的差价都会左右游客选择的情况下,谁也不会去当“出头鸟”的,因此他们暂时不会推行这一制度。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负责人强调说,出境游中收取小费是一种国际惯例,国内游收小费也没有禁止,但不论哪种小费,都必须是游客自愿的。(金燃金震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