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出台新规外地农民工大病医疗费可报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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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05:56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8月21日电从今年9月1日起,外地农民工将正式加入到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范畴之中,这就意味着外地农民工在京打工期间患病治疗将按规定享受到报销医疗费的待遇。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1日向记者解释说,这一规定重点解决外地农民工在京务工期间的大病医疗问题。 北京市日前已经正式颁布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办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王德修介绍说,此次出台的农民工医保政策有两大特点,一是保大病,“大病”的范围农民工与城镇职工享受待遇一样,但不将一般的门诊医疗费纳入其中。二是保当期,指的是农民工在北京打工期间,用人单位缴费的,就享受医保报销待遇,一旦离开北京或停止缴费就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王德修强调说,外地农民工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外地农民工个人不缴费。另外,外地农民工不建个人账户,不计缴费年限,缴费当期享受相关待遇。 网络编辑:吕军 (山西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