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规定 五种情形取消低保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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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06:5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见习记者 杨慧霞 通讯员 袁悦) 家里有人到高档餐饮、娱乐场所消费;不接受低保工作人员定期入户核查,或连续两次不进行续保登记……这样的低保对象将被取消低保资格。 近日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出台规定,明确了必须取消低保待遇的5种情形。另3种情形是:吸毒、赌博拒不改正,或违反计生政策,有能力支付罚款者;推荐就业无正当理由拒
另外,从该规定出台之日起,“限期保障制度”开始试行,也就是:低保家庭中,如果有成员尚有劳动能力(男18-60岁、女18-55岁,且身体状况良好),一次享受低保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最短为6个月(楚天都市报10日2版曾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