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积金将可直接转账还房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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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12:07 南京日报 | |||||||||
【南京日报广州电】记者从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广州正考虑实行多项公积金贷款便民政策,其中包括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直接转账至个人供款账户。 据介绍,广州市公积金中心正探讨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中直接转账至个人供款账户的可行性。现在,因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与购房供款账户不能直接转账,职工购房后每半年从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取钱出来,再存进供款账户,而且,供楼是每月还款,公积金账户只能每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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