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电视短片发布医疗广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12:4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工商机关立即严查以虚构故事情节的电视短片形式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一些医疗机构和电视媒体,频繁发布以虚构故事情节的电视短片,宣传治疗癌症、性病、不孕不育等疑难杂症的医疗广告。这些广告还大量使用医生、患者形象,夸大治疗效果,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
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监督处副处长王培章表示,违法医疗广告以电视短片的形式发布,误导性比较强,对消费者具有较强的欺骗性。电视短片中,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出现,情节非常动人,到某个医院这个病就治好了,有效果了,让消费者看到确有其事,而且非常逼真。事实上这种广告不具备真实性。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工商机关立即对以电视短片形式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整治;责令各地媒体,立即停止播出以电视短片形式播出的各类违法医疗广告;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继续发布此类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和媒体,工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并向社会曝光。 N央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