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严禁每天加班超三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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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12: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合肥晚报本报天津今日上午电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做出规定,要求用人单位不得擅自或任意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据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介绍,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
(来源:合肥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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