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禁播虚构情节医疗广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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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14: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北京今天消息 据今天《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凡是以虚构故事情节的电视短片形式发布的违法医疗广告一律停播,各地工商机关要立即进行严查。 据悉,目前,一些医疗机构和电视媒体以高频率、多时段发布虚构故事情节的电视短片,宣传治疗癌症、性病、不孕不育等疑难杂症的医疗广告。这不仅对消费者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和误导性,同时也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国家工商总局责令各地媒体立即停止播出以电视短片形式播出的各类违法医疗广告。对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继续发布此类违法广告的广告主和媒体,工商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 (王秋实)(晓健/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