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将在京津风沙源生态移民8万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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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2日17:55 新桂网 | |||||||||
新华社石家庄8月22日电(周建军王文化)据河北省政府介绍,为加快京津周围生态环境改善的进程,这个省将从今年到2010年,在京津周围主要风沙源张家口、承德两市生态移民8万人,其中张家口市5万人,承德市3万人。 河北是北京、天津抵御风沙的屏障,也是主要的沙源地之一,尤其是北部的张家口、承德两市有坝上、坝下和永定河三大沙区,据1999年的监测数据,河北北部沙化土地面积为
生态移民是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生态移民对象是指生活在生态环境严重恶化,缺乏人类基本生存和发展条件地方的人口。凡人类活动造成生态环境恶化,实行封禁后可迅速恢复生态环境,且搬迁成本低于就地进行生态建设投资的农民可列入生态移民范围。为做好生态移民工作,河北省提出生态移民以就近安置为主,采取小村移入大村、自然村移入主村、山上移到山下、山里移到山外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鼓励移民投亲靠友,自主安置。 河北省规定:移民迁出后需要调整土地的,乡镇内安置由乡镇政府负责,跨乡镇安置的由县政府负责;移民接受户籍管理部门不得对移民落户收费;移民应与接收地原有居民在宅基地、承包地、用水、用电、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不得增加任何收费项目;生态移民国家补助按每人5000元标准安排,用于移民的生活、生产资料、房屋、基础设施的购置和建设,不得挪作它用。自主移民的凭原村的房屋拆除证明和迁入地落户证明,领取生态移民国家补助资金,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扣留或延缓支付,对出现滞留、挤占、挪用、套取移民专项资金的,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周建军 王文化 (来源: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