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剽窃广告创意大众摊上一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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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0:23 华夏时报 | |||||||||
本报记者付中通讯员周晓冰高志海报道由于“大众”汽车公司发布的汽车广告和自己的广告创意相同,事主吴先生近日将德国大众汽车公司、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和发布广告的上海灵狮广告有限公司一齐告上市二中院,认为他们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支付作品使用费1元。据了解,市二中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在起诉状中吴先生称,出于对北京承办2008年奥运会的热情,他在2003年产生了将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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