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学术休假制 中小学教师每年可休1至3个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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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07:2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 日前,市教委有关人事向记者透露,本市将建立教师学术休假制度。按照正在筹备的教师休假制度规定,申请批准了市级以上课题的中小学教师,每年除了享受寒暑假外,还可以休一到三个月的学术假。 市教委有关人士解释,按照世界发达国家惯例,为培养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使教师保持在研究状态下工作,对申请批准为市级以上课题的教师,区县教委和学校要积极创造
记者了解到,市教委提倡的本市中小学教师学术休假的时间一般为一到三个月,但具体到某个教师个人学术休假的时间长短,将由区县教委根据课题的内容而掌握。市教委有关人士指出,建立教师学术休假制度,就是为了鼓励和提高本市中小学教师的科研能力。作者:邓兴军 | |||||||||